学士学位学科门类|硕士_爱学大百科共计5篇文章
和平年代的我们对战争一无所知却对学士学位学科门类了解颇多,那么你是从哪里获取的知识你还记得吗?爱学大百科这里就给你提供了所有信息,怕忘记那就点个关注吧。




0.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2020届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为规范我校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贵州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 我校2020届毕业生的学科专业及相应学位如下: jvzquC41lkgpy~3i|pi/gmz0ep5jpot13:>81>8780nuo
1.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第二条我校按照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学科门类及专业授予学位,所授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授予的学术学位有医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法学五个门类;授予的专业学位有中医、中药学、护理、公共卫生、临床医学。 第三条学位授予工作以质量为核心。要求全校各有关部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层层把关,全面jvzquC41zzml0lhweo4ff~3ep1~yitrn1zqzz4u{dy`u|dzuz}elk~s0jzn
2.湖南城市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学士学位按教育部颁布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授予。 第三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相应学术水平的本科毕业生,可按本细则的规定授予相应的jvzquC41l|mi0qsew0kew7hp1ktgq8654;52296:0jzn
3.西安培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西安培华学院第三条学校授予的学位为学士学位(含第二学位)级别。学士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本校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及其相应学科门类授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学士学位的评定机构为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学位办公室,学位办公室设在教务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jvzquC41yy}/rnnjwc4dp8nphq522?9144610qyo
4.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2020年修订)学位学科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位按照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工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条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含专接本)毕业生符合下列要求者,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jvzquC41zyml0}xe0gjv0ls1eqr03=:264>93<67;1814:42;1621:;526>:5A<4954ivvq
5.哈尔滨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国务院批准授权,我校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工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和艺术学。 第三条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学位类型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 jvzquC41lv~z0qnv0gjv0ls14279199461i72>=c42;23=4rcik/j}r
6.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条各专业学士学位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相应的学科门类授予。 第二条在授予学士学位工作中,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被授予学位者,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jvzquC41zzml0sqcw0kew7hp1ktgq862:4528970jvs
7.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教务处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士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士学位条例实施办法》及《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士学位评审与授予工作必须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本校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授予。 jvzquC41yy}/j~muv0kew7hp1l}d496;1ktgq86282542>70jvs
8.江西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和专业名称,执行教育部批准公布的学科和专业名称。 第二条学位授予事项的审定权属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二章 学位授予要求 第三条学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除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等规jvzquC41kg4kz~xv0gjv0ls1kplp1:5961735@=0jvs
9.北京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按照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 二、学位授予条件 第三条我校本科毕业生,按照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并符合下述各项条件者,由学校学jvzquC41yy}/dstw0gjv0ls1kplp1=;631949B70jvs
10.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5.学生不得同时向多个专业提交《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一旦发现,将被取消申请修读资格。 6.请各学院根据日程安排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优先选派优秀专业教师讲授辅修课程。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对应学科门类一览表 jvzq<84lye4iposw0gjv0ls1kplp1:5351834>3jvo
1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士学位按我校学科专业相应的学科门类授予。 第二章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成立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学士学位评定工作。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由20至25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学士学jvzq<84gku4iposw0gjv0ls1kplp1:58:17:3A3jvo
1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更新后的新目录具有很强指导价值,适用于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招生和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就算学士学位,也也要按照目录的学科门类进行授予。 新目录是在2011年版目录的基础上有所更新,而并非是一个完全修订的新版目录。这是因为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jvzquC41h|i/jfw0gjv0ls1kplp1:5341785B3jvo
13.太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我校学士学位按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学科门类授予学位。 jvzquC41l{~z0}~pw0kew7hp1ktgq8623654:<80jvs
14.河南警察学院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院学士学位按照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分别授予。 jvzquC41yy}/jwu0gf{/ew4kphu03<64177467mvo
15.关于印发《盐城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苏教规﹝2020﹞3号)以及《盐城师范学院章程》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学士学位按教育部颁布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授予,所授学士学位名称须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注明。 jvzquC41ujl{0hvw0kew7hp14634862285d:=7c;699;8ucig4ivv
